各供应商:
《涪陵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厕垃圾站人工清扫保洁卫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涪招采*****-**),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作更正:
*、
(*)各标段设施设备配置数量要求
标段 | *吨(核定载质量)后压式垃圾车(台) | 电动保洁车(台) | 手推保洁车(台) | *.*-*吨(核定载质量)高压冲洗车(台) |
*标段 | * | * | *** | * |
*标段 | * | * | *** | * |
*标段 | * | * | ** | * |
说明:各标段设施设备配置数量低于上述配置标准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台*吨(核定载质量)后压式垃圾车、*台*.*-*吨(核定载质量)高压冲洗车的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 |
现修改为:
(*)各标段设施设备配置数量要求
标段 | *****-*******(总质量)后压式垃圾车(台) | 电动保洁车(台) | 手推保洁车(台) | ****-******(总质量)高压冲洗车(台) |
*标段 | * | * | *** | * |
*标段 | * | * | *** | * |
*标段 | * | * | ** | * |
说明:各标段设施设备配置数量低于上述配置标准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台*****-*******(总质量)后压式垃圾车、*台****-******(总质量)高压冲洗车的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 |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年*月**日北京时间*:**时。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