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期清水及中水输水管道施工项目(管材管件)变更说明
招标单位: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期清水及中水输水管道施工项目(管材管件)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往单位:各投标单位
变更*:
原招标要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构成:*人。”
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采购人代表*人,评审专家*人。”
变更*:
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清单的型号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人封存,作为验收的标准,中标人负责无偿将样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注:本变更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发布人: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