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温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质疑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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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温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质疑答复的函
供应商:天津语瓶仪器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长领;
委托代理人:李冬旭;
电话/传真:***********;
被质疑人:成都市温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万春路**号;
联系人:冷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色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
联系方式:***-********。
贵司于****年*月**日递交的“天津语瓶仪器技术有限公司认为成都市温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第*包:实验室器皿自动清洗机)[招标编号:***************]的质疑函已经收讫,我公司收到质疑函后,第*时间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委托,现对贵公司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具体详见质疑函):招标参数“★*.手动推送关门,不得采用舱门]扣与定位扣连接后自动感应吸合关门,避免长久使用后电磁失效引起的关门问题。(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是手动推送关门。我公司咨询过像***、华测、天祥、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检测、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等全国知名的第*方检测机构,他们都无法出具该验证报告。如果有其他供应商能够提供该条参数第*方验证报告,我公司有权质疑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并要求参与设备的验收。提供第*方验证报告明显具有条款约束性,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
*、目前主流实验室清洗机厂家的实验室器皿自动清洗机,杭州喜瓶者、杜伯特、青岛富勒姆均为自动吸合关门。且 手动推送关门是落后的技术,会造成设备剧烈震荡,影响其他*部件的使用寿命。“ 手动推送关门,不得采用舱门扣与定位扣连接后自动感应吸合关门,避免长久使用后电磁失效引起的关门问题。”明显具有限制排他性。
建议删除:“(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质疑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以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需求,设定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技术要求。
(*)关于你公司所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是手动推送关门。我公司咨询过像……”,贵公司仅为书面之词,未提供所咨询单位关于不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
(*)关于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我公司已更正为“本条需提供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第*方检测报告需由获得国家检验或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具有客观、公正、权威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将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或功能送检,不存在任何的限制或约束条件。本项目要求提供产品的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相关技术要求,是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报价产品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而不是仅凭报价人或产品厂家自己盖章资料加以判断,提高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客观性,并且“本条需提供第*方检测报告佐证”只是为了佐证技术参数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如不满足仅作为扣分处理,未将其作为资格或符合性审查。
(*)贵公司例举了几个采用“自动吸合关门”方式的产品厂家,根据上述回复(*)所述,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按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手动推送关门是为了避免长久使用后,电磁失效引起关门问题,提升设备使用效率,符合采购人实际的使用需求,同时符合法规要求。而你公司所提自吸门为家电常用,不耐高温和压力,且易损坏。并且,市面上满足手动推送关门该参数要求的品牌超过*家,本条参数的设置不存在排他性和倾向性。
综上,贵公司引述的参数内容说明仅有主观的陈述,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第**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之相关规定,贵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尚不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具体详见质疑函):招标参数“★**.内置智能水软化系统,对自来水自动软化,可减少纯水用量,节省运行成本。可根据用户当地的水硬度情况手动*档调节再生盐的使用量,合理减少盐的用量。内置清洗剂分配泵≥*个,液体清洁剂和液体中和剂均可由内置的泵自动进行配给。(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是内置智能水软化系统。我公司咨询过像***、华测、天祥、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检测、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等全国知名的第*方检测机构,他们都无法出具该验证报告。如果有其他供应商能够提供该条参数第*方验证报告,我公司有权质疑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并要求参与设备的验收。提供第*方验证报告明显具有条款约束性,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
*、内置水软化系统微量的软化盐并无实际软化意义,达不到理想效果。
建议修改为:“★ **.配置智能水软化系统”,删除“(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质疑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以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规定,采购人有据采购需求,设定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技术要求。
(*)关于你公司所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是内置智能水软化系统。我公司咨询过……”,贵公司仅为书面之词,未提供所咨询单位关于不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
(*)关于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我公司已更正为“本条需提供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第*方检测报告需由获得国家检验或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具有客观、公正、权威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将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或功能送检,不存在任何的限制或约束条件。本项目要求提供产品的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相关技术要求,是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报价产品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而不是仅凭报价人或产品厂家自己盖章资料加以判断,提高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客观性。
(*)贵公司所提“内置水软化系统微量的软化盐并无实际软化意义,达不到理想效果”,根据上述回复(*)所述,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按本项目实际需求,根据产品使用地水质特点考虑,设置内置智能水软化系统,可达到软化水质,可减少纯水用量,节省运行成本,痕量分析的效果,符合法规要求。并且,市面上满足该参数要求的品牌超过*家,本条参数的设置不存在排他性和倾向性。
综上,贵公司引述的参数内容说明仅有主观的陈述,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第**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之相关规定,贵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尚不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具体详见质疑函):招标参数“★**.内置热风干燥系统,干燥时间**分钟以内,容量瓶干燥率达**%以上,可以省却清洗完再拿去烘箱烘干的步骤。(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内置热风干燥系统,干燥时间**分钟以内,容量瓶干燥率达**%以上。我公司咨询过像***、华测、天祥、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检测、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等全国知名的第*方检测机构,他们都无法出具该验证报告。如果有其他供应商能够提供该条参数第*方验证报告,我公司有权质疑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并要求参与设备的验收。提供第*方验证报告明显具有条款约束性,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
建议删除:“(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质疑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以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设定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技术要求。
(*)关于你公司所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内置热风干燥系统,干燥时间**分钟以内,容量瓶干燥率达**%以上。我公司咨询过像……”,贵公司仅为书面之词,未提供所咨询单位关于不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
(*)关于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我公司已更正为“本条需提供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第*方检测报告需由获得国家检验或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具有客观、公正、权威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将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或功能送检,不存在任何的限制或约束条件。本项目要求提供产品的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相关技术要求,是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报价产品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而不是仅凭报价人或产品厂家自己盖章资料加以判断,提高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客观性。同时,市面上满足该参数要求的品牌超过*家,本条参数的设置不存在排他性和倾向性。
综上,贵公司引述的参数内容说明仅有主观的陈述,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第**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之相关规定,贵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尚不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具体详见质疑函):招标参数“★**.标准清洗程序耗水量不超过:***,干燥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标准清洗程序耗水量不超过***,干燥耗水量不得超过**/*。我公司咨询过像***、华测、天祥、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检测、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等全国知名的第*方检测机构,他们都无法出具该验证报告。如果有其他供应商能够提供该条参数第*方验证报告,我公司有权质疑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并要求参与设备的验收。提供第*方验证报告明显具有条款约束性,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
*、且标准程序没有*个明确的规定,不同疾控实际应用不同,标准程序也不相同。
建议删除:(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
质疑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以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设定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技术要求。
(*)关于你公司所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个第*方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第*方验证报告来验证该设备标准清洗程序耗水量不超过***,干燥耗水量不得超过**/*。我公司咨询过像……”,贵公司仅为书面之词,未提供所咨询单位关于不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
(*)关于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本条需提供第*方验证报告佐证”,我公司已更正为“本条需提供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第*方检测报告需由获得国家检验或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具有客观、公正、权威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将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或功能送检,不存在任何的限制或约束条件。本项目要求提供产品的第*方检测报告佐证相关技术要求,是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报价产品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而不是仅凭报价人或产品厂家自己盖章资料加以判断,提高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客观性。
(*)贵公司所提“标准程序没有*个明确的规定,不同疾控实际应用不同,标准程序也不相同”,根据上述回复(*)所述,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按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采购标的的基础功能条款,并非“唯*”、“特有”等此类具有指向性的条款,若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基本条款,均视为响应采购文件,因此符合法规要求。并且,市面上满足该参数要求的品牌超过*家,本条参数的设置不存在排他性和倾向性。
综上,贵公司引述的参数内容说明仅有主观的陈述,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第**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之相关规定,贵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尚不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关于贵公司提出的质疑,贵公司引述的参数内容说明仅有主观的陈述,未见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据现有材料尚不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实施条例》第***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第**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之相关规定,贵公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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