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更正日期:****年*月**日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条原为:“*.*分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现更正为:“*.*分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取消招标文件第*页第*章投标人须知第**.*.*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中“(*)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的要求。
*.招标文件第*页第*章投标人须知第**.*.*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中第(*)条原为:“(*)‘货物招标需求’中要求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分标:所投产品“中央监护仪”*台、“多参数监护仪(遥测盒)”、“多参数监护仪”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包括产品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必须提供)”;
现更正为:“(*)‘货物招标需求’中要求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分标:所投产品“中央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遥测盒)”、“多参数监护仪”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包括产品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必须提供)”。
*.招标文件第**页、**页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条原为:“*.投标人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必须提供)”;
现更正为:“*.*分标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本身的,提供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分标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本身的,提供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招标文件第*页第*章 投标人须知第*.*条原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答复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作出答复”;
现更正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答复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作出答复。”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