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三界线整治工程——阳光山过境段【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 林城镇三界线整治工程——阳光山过境段【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20
关键词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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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林城镇*界线整治工程——阳光山过境段”工程名称调整为“****年林城镇*界线整治工程——阳光山过境段”,招标公告如下:

****年林城镇*界线整治工程——阳光山过境段施工【招标公告】

****年林城镇*界线整治工程——阳光山过境段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道路拓宽*****、新建停车位******、新建人行道*****;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道路破除、混凝土道路基层浇筑、沥青混凝土道路浇筑、花岗岩侧石砌筑、检查井提升、人行道板砖铺砌、景墙砌筑、树池砌筑、标线喷涂、公交车候车站购安,绿化苗木种植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造价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类证书。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座**楼)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律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交易,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荆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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