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贤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期)Ⅱ标段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 **:**:** 阅读: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于****年*月**日发布的贤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期)Ⅱ标段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页第“*)斜管及其支撑架”修改为:
投标人应采用乙丙共聚工程塑料,工程塑料须采用原生材料,严禁使用再生材料。斜管成**°倾角布置,长度******,安装高度为*****,厚度不应小于*.***。斜板有效投影面积不得小于****。
*.招标文件第***页第*条修改为:
*电机应具有电流保护功能、过载和过热保护功能,电机防护等级为****,热敏空载保护装置******。污泥泵通过变频器调速进行转速的精细调节,结合配置在污泥管上电磁流量计,由信号电缆送至就地控制柜内装设的水泵转速显示仪上,以便显示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
*.招标文件第**页“*.*.*(*)”第*)条修改为:
*)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合理报价范围下限的,商务标得基本分 ** 分;投标报价高于投标合理报价范围上限的,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年*月*日**:**时;
*.凡本文件与招标文件不*致之处,均以本修改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