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椐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供水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澄清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市场信用信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修改为:①投标截止日前**天以内,投标人的银行企业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的得*分,其他不得分;②投标截止日前**天以内,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的得*.*分,其他不得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号
联系人:王正银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朗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东方广场旁***青年天地****室
联 系 人:孔文豪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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