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及延期公告项目编号:BB2021ZFCGZ4811
招标公告
关于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及延期公告项目编号:BB2021ZFCGZ4811
关于蚌埠市第*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及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各供应商:蚌埠市第*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蚌埠市第*人民医院、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我单位现发布答疑、补遗并延期开标,具体如下:*、答疑问题*:招标文件第**页**条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整个采购需求里面标注★符号的成品只有大输液存储柜、其余的均为原材料。而大输液存储柜无论从材质、还是功能性来讲,都不能算作节能产品,而且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里面也没有大输液存储柜这*项。而且这么重要的废标条款在前期发布的需求公告书里面并没有体现,招标文件这样要求是疏忽导致还是故意设置障碍排斥潜在的合格供应商?答复: 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符号的为关键参数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无条件满足,如有*项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注: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本项目无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无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质疑情况不存在。问题*:招标文件第**页采购需求书备注第*、采购人对采购产品推荐品牌的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是非推荐品牌的,所投产品主要参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主要参数,并提供带 *** 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予以佐证, 否则视为本条参数负偏离。主要参数见下表。表里面指定了成品的推荐品牌:徳品医疗、国景、鸿业盛大。投标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是用这*个指定品牌中的任何*个品牌,只需要响应所投产品主要参数即可,不需要提供检验报告佐证。反之,这*个品牌以外的投标人要想得分,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佐证?同时招标文件里面只要求了推荐品牌,而没有要求*定提供这*个品牌授权证明文件,那投标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应标时填上这*个品牌中的任何*个品牌即可,不需要任何证明文件?答复:是的。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如果属于推荐品牌,则不需要提供检验报告。反之,则需要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佐证。问题*:您好,蚌埠市第*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里有个资料清单要求提供(要求格式见下图),但是新点软件里的招标文件无此格式要求,且投标文件页码是新点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此格式页码没法填,请问这两个清单投标文件里是否要放?答复:这两个清单无须放入投标文件中。问题*: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产品主要参数中,除原材料的推荐品牌外还有其他家具产品推荐品牌“德品医疗、国景、鸿业盛大”。德品医疗、国景、鸿业盛大为家具生产制造商实属潜在投标人,正常原材料品牌作为推荐品牌可以响应,而把生产商作为推荐品牌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响应。建议将“德品医疗、国景、鸿业盛大”取消。答复:招标文件对产品品牌的要求,并不具有唯*性、指向性,品牌推荐仅仅作为参考,若投标人提供非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不作为废标条款,需要投标人证明所投品牌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对产品材质及工艺描述的要求。欢迎投标人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其他品牌前来参与,以供采购人有更多的选择。此条不作修改。问题*: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书备注第*条“采购人对采购产品推荐品牌的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是非推荐品牌的,所投产品主要参数标准须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主要参数,并提供带***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予以佐证,否则视为本条参数负偏离”。请问作为非推荐品牌供应商参与投标活动是否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而推荐*个制造商品牌不需要提供,如果这样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条规定,属于歧视性条款,有差别对待建议取消。答复:招标文件对产品品牌的要求,并不具有唯*性、指向性,品牌推荐仅仅作为参考,若投标人提供非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不作为废标条款,需要投标人证明所投品牌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对产品材质及工艺描述的要求。欢迎投标人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其他品牌前来参与,以供采购人有更多的选择。此条不作修改。 *、补遗*、“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中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医用家具采购项目,本项满分*分: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万元(含)以上至***万元(不含)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 本项目最多得*分。 注: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修改为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医用家具采购项目,本项满分*分: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万元(含)以上至***万元(不含)的每个得*分;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分。 超过*分,按照*分计算。 注: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中“注:提供以上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查询不到不得分”修改为“注:提供以上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中“*.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证产品的名称包含:人造板类家具、金属家具、钢木家具、实木类家具、软体家具(沙发)。认证有*项(含)以上,得*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的名称包含:金属医用家具、钢制办公家具、木制办公家具、木质医用家具、沙发。认证有*项(含)以上,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证产品的名称包含:人造板类家具、金属家具、钢木家具、实木类家具、软体家具(沙发)。同*份认证有*项(含)以上,得*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的名称包含:金属医用家具、钢制办公家具、木制办公家具、木质医用家具、沙发。同*份认证有*项(含)以上,得*分” 。*、延期通知*.原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疑问提出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疑问答复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前。现调整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疑问提出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疑问答复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前。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蚌埠市第*人民医院、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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