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医院创建*甲医院项目(*期工程)”项目的变更函
各投标人:
海南欧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方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东方医院创建*甲医院项目(*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因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总建筑面为*****.**㎡,地上建筑面积为*****.**㎡,地下建筑面积为****.**㎡,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其中:新建*栋*#住院楼及地下室*****.**㎡(含地下室****.**㎡)、新建*栋*#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栋*#应急备勤楼*****.**㎡、新建*座**#埋地式水泵房***.**㎡(含地下部分***.**㎡)、新建*座**#钢结构连廊***.**㎡,同步建设相应室外配套工程。工程共计编制床位***张,其中*#住院楼***床、*#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床。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土建、装修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招标金额*********.** 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资金。
根据《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琼建招〔****〕***号)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以上的公建项目或招标控制价≥****万元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应用***技术”。本项目招标金额*********.** 元,新建*栋*#住院楼及地下室*****.**㎡(含地下室****.**㎡),满足规定要求,应使用***技术招标。本项目未应用***技术招标,不符合相关规定,现做出相应变更,招标方式变更为应用***技术招标。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开标室,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 分,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开标室。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 分。
现重新调整并上传招标文件,以最新发布的的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东方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欧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号名门广场北区*座****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 ****-********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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