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选择公益宣传广告服务单位(**************)项目更正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项目需求现对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选择公益宣传广告服务单位(**************)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选择公益宣传广告服务单位
*、原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更正信息
*、 原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段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未提供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中**.* 本次项目不涉及报价。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提供所投标段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原招标文件第*章第*项“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适用各个标段)”: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所投标段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现修改为:“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适用各个标段)”:本次项目无需提供。
*、其他信息
因招标文件实质性更改,现将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开标、评标地点改为开标*室、评标*室。
特此说明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