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西沙群岛北礁沉船遗址等*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详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女士***********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 ** 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工***********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北区)*座****房 | ||
项目联系人 | 姚工 | 电话 | *********** |
关于“《西沙群岛北礁沉船遗址等*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受*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委托《西沙群岛北礁沉船遗址等*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由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至报名截止时间,本项目报名家数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正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原开标地点:*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号)*沙开标室*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海南瑞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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