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医医院印刷品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泸州市中医医院印刷品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更新时间 2022-12-07
关键词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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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医医院印刷品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次)

【信息发布主体: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 【字号 】 【打印】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印刷品定点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更正人员配置要求,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删除*.*.*人员配置要求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平版印刷工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评分内容变更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每有*名专业排版人员的得*分,最多得*分(须提供工作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分值“**分”变更为“*分”。

*.评分标准中“印刷能力”评分内容变更为“供应商所具有的主要印刷设备:扫描仪、印刷机、胶印机、胶装机、高速复印机、彩印机、切纸机等(可以是自有或租赁),需明确提供设备采购发票或设备租赁证明资料、在供应商注册地址内的实景照片,以及供应商的设备清单,每提供*项得*分,最多可得**分。”分值“*分”变更为“**分”。

*.评分表中“配送时间”评分内容最后增加*句备注内容“注:送货的及时性会与日常考核挂钩,请供应商实事求是填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特定资格要求处的证书复印件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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