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 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房建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第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新增:(*)工程付款条款: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承包人工程进度款达不到 *** 万元不予支付;按照月度工程计量的 ** %支付;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 %时,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剩余*%的尾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完全履行完毕缺陷责任义务、工程完成移交手续且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剩余工程结算款的*%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档案验收合格且财务决算完成后** 天内付清,尾款不计利息。以上款项均在本项目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且财政拨款拨付至发包人帐户的前提下拨付。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第**.*.*“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删除“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的字样。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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