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保洁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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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保洁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保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成交金额为*******元,服务费=*******×*%+(*******-*******)×*.*%+(*******-*******)×*.**%=*****.*元,服务费缴纳*****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成交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 **** **** **** **** 银行联行号:************ 纳税人识别号:**** **** **** ******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黎明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楼。 *、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和平区妇产科医院保洁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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