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中“*、预算金额: *****.****** 万元”
现更正为:“*、预算金额:*****.******万元”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事宜”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第(*)款之规定,为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项目,涉及到社区视频监控资源新建或提升及裕安区各社区的公共场所视频应用系统功能提升;*、本项目需要和数据平台无缝对接;*、本项目技术难度及复杂程度较高,中小企业难以承接。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现更正为:“(*)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第(*)款之规定,为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项目,涉及到社区视频监控资源新建或提升及裕安区各社区的公共场所视频应用系统功能提升;*、本项目需要和数据平台无缝对接;*、本项目技术难度及复杂程度较高,中小企业难以承接。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符合上述中小企业情形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备注* 投标供应商报价中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见本招标文件 * 中载明的标准);税金根据企业类型不得低于企业所对应的国家税收政策标准(属于政策减免的,投标时需提供减免依据);社保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社会保险标准(缴纳类别和最低标准见 *)。”
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报价中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安市区为****元/月):税金根据企业类型不得低于企业所对应的国家税收政策标准(属于政策减免的,投标时需提供减免依据 )社保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社会保险标准 ( ****元/月)。”
*、原招标文件中“*.*运维服务要求(*)时限要求:项目涉及的硬件质保、系统维护免费期限为正式验收合格后 * 年,第 *-** 年的运维费用由运营方运营盈利承担。”
现更正为“时限要求:项目涉及的硬件质保、系统维护免费期限为正式验收合格后 * 年,第 *-** 年的运维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硬件质保、软件非增加功能升级、通信线路等)由项目整体运营方承担。”
*、原招标文件中“*.** 设备清单”变更详见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切责任。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安市齐云西路裕安区政府行政中心北门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安市金安区*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
联系方式:****-*******-(转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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