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答复函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有关投标人对蕲春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采购电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疑问: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政府荣誉奖项: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 * 分; 省级优质奖项的得 * 分;其他不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 号》 的第**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予以修改。建议采用“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国家级荣誉奖项的得 * 分,省级荣誉奖项的得 * 分。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公司质疑的法律依据与实际不符,另外也并没有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行业,经市场调研有多家电梯品牌具有此条,本条评分点无针对性,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执行。
*、疑问: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信用证书:投标品牌具备电梯市场质量信用 * 等用户满意企业的得 * 分,其 他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 号》的第**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予以修改。建议采用“投标品牌具备由第*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 *** 的得 * 分”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公司质疑的法律依据与实际不符,另外也并没有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行业,经市场调研有多家电梯品牌具有此条,本条评分点无针对性,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故按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执行。
*、疑问: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荣誉:质量奖项证书,投标品牌今年内获得“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品牌”荣誉证书的得 * 分,获得“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企业” 荣誉证书的得 * 分,获得“全国质量检验信誉保障产品”荣誉证书的得 *分,获得“全国质量检验诚信企业”得 *分,获得“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荣誉证书的得 * 分,最多得 * 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不光颁发了“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品牌 ”、“全国电梯行业 质量领先企业 ” 、“全国质量检验信誉保障产品 ”、“全国质量检验诚信企业 ”、“全 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 ”,同时还颁发了“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质量诚 信标杆典型企业”“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等诸多荣誉奖项。这些奖项的设立都代表了中国质量协会对产品以及品牌的认可。而此招标文件仅仅对特定的部分奖项做出了加分,其他荣誉和奖项不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 号》 的第**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予以修改。建议取消此项或者将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其他奖项*并作为信誉得分。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公司质疑的法律依据与实际不符,另外也并没有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行业,经市场调研有多家电梯品牌具有此条,本条评分点无针对性,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执行。
*、疑问: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投品牌乘客电梯采用国际标准生产的得 * 分,采用国家标准生产的得 *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产品标志证书 ”复印件, 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 行为之*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就同*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条款与履行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条款。 并且国内生产的电梯均采用国家标准生产及验收,此评分要求采用国际标准,第*与履行不符,第*有嫌疑为特定厂家设定,同时现在中国正在崛起,国家标准并不比国际标准差, 建议修改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提供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得 * 分”。
*)、答复:删除招标文件中此项评分标准。
*、疑问: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分支机构连续 * 次获得节能促进会颁发的*星级维保 单位的得 * 分,连续 * 次获得节能促进会颁发的 *星维保单位的得 * 分,* 次获得节能促进会颁发的*星维保单位的得 *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且*星维保单位的评定单位不仅有节能促进会颁发,同时还有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些第*方单位颁发,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对维保星级单位的评定指定节能促进会颁发,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第***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分支机构连续 * 次获得第*方权威机构颁发的*星级维保单位的得 * 分,连续 * 次获得*星维保单位的得 * 分,* 次获得*星维保单位的得 * 分”。
(依据:第***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答复(更正):现将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中售后保养方案的合理可行性评分项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分支机构连续 * 次获得第*方权威机构颁发的*星级维保单位的得 * 分,连续 * 次获得*星维保单位的得 * 分,* 次获得*星维保单位的得 * 分”。
*)、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中增加*项评分项:“技术优势: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得*.*分,最多得*分。(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将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技术、经济专家 * 人;”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为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蕲春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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