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 |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以施工图内容施工,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暂列金额、清单漏项、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及设计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分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该固定单价为中标人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分项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工程预算中各专业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用详见第*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览表》。 *.*(*)本工程其他项目费中暂估价是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专业工程的金额,该项报价按招标人以下列出的金额填报,各投标人不得更改。暂估价包括的项目须经市财政、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 *.*本工程施工期间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及其他主材(具体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波动范围超过招标人确定预算相应材料单价±*%(不含±*%)的范围时,按以下方式调整相应材料单价价差,并根据调整的材料单价价差乘以其材料月总消耗量并计入税金后按每月为计价周期进行调整,并依据每月应调整价款调整结算价,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本工程结算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按照《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惠府〔****〕**号)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备料预付款: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按该工程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的 %拨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 *.*.*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招标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 %(其中当期设计变更部分和主材价格调整部分为**%)每月拨款*次,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 %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 %,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审定价的 %;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 %; *.*.*本招标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年后,*天内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建安工程费用”的工作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以施工图内容施工,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暂列金额、清单漏项、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及设计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分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该固定单价为中标人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分项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设备购置费”填报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其他项目费中暂估价是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专业工程的金额,该项报价按招标人以下列出的金额填报,各投标人不得更改。暂估价包括的项目须经区财政、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 *.*本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建安工程费用”的工作内容,施工期间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及其他主材(具体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波动范围超过招标人确定预算相应材料单价±*%(不含±*%)的范围时,按以下方式调整相应材料单价价差,并根据调整的材料单价价差乘以其材料月总消耗量并计入税金后按每月为计价周期进行调整,并依据每月应调整价款调整结算价,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本工程结算时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年**月颁发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部分缺项参照广东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年颁发的《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工程备料预付款: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按该工程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的**%拨付。 *.*.*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招标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其中当期设计变更部分和主材价格调整部分为**%)每月拨款*次,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项目竣工(完工)验收前,累计支付不超过建安工程合同价的**%(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结算价的**%;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 *.*.*本招标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年后,*天内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