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现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更正修改内容如下: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原招标文件第*章机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现变更为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第*章机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以答疑澄清文件重新上传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详见澄清补遗栏中最新上传的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以澄清补遗栏中澄清补遗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本澄清说明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做相应修改,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文件不*致时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否则*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