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项目招标名称:天骄府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广西玉林市玉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红星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吴海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号毅德国际商贸城新*区**幢*层
联系人及电话:黄彩红、唐艳梅,****-*******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澄清日期:****年*月**日
*、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天骄府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 现澄清为“本招标项目 天骄府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原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现澄清为“建设规模:本标段项目总用地(用地红线)面积****.**㎡(合*.**亩),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其他建筑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建设立体停车塔、道路、绿化景观、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配电工程、场地平整、围墙、大门等。”
*、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中“报价唯*,只能有*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值可取*~*)”现澄清为“报价唯*,只能有*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值可取*~*)”
凡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创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司 ****年*月**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