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费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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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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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      

首次公告日期:****-**-** **:**    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年 *月 **日 * 时 ** 分

*. 将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第**.*条款中的(*)其他要求内容”更改为:“电梯设备维保及年检单位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垃圾清运单位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 高压配电室维保及检测单位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水质检验单位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将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部分的*-拟分包情况说明中的注解内容”更改为:“*. 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投标人或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资质等级处列明投标人或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名称(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未要求分包承担主体具备资质条件的,填“无”。 *. 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

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编号:****-******

*、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北路***号        

联系方式:王海风,***-********-****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号腾飞大厦            

联系方式:贾梦欣,********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梦欣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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