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土方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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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土方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关于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土方工程监理的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土方工程监理(招标编号:**************/***************)答疑公告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页“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项要求:“****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身份每具有*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分,满分**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规模以监理费合同金额体现,由于市场行情及招标方式的影响,监理费合同金额并不能很好的反应项目的实际规模,故项目招标时所需的类似业绩规模多以项目投资额或建筑面积等进行体现。其次,招标文件要求拟任总监具有*个类似业绩,所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参照合肥市类似项目招标文件,拟任总监类似业绩要求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对业绩时间基本不做要求。另外,招标文件要求以业绩合同来反应相关评审因素,我公司认为欠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人员变更等情况,导致项目规模、总监等出现变动。相对而言,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所体现的项目信息更为可靠。
综上,我公司建议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项调整为: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身份每具有*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或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分,满分**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应另附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答疑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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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土方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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