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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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第*水厂排泥水处理处置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东莞市石碣镇富田路第*水厂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厂排泥水处理规模为****立方米/天,主要设备为可拆卸的钢结构池体、板框压滤机、浓缩罐等,计划对排泥水进行厂内脱水处理,将排泥水含水率降至**%后(半干化泥粉状),再将泥粉外运至砖厂等单位作资源化处置。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备案机关 | 东莞市石碣镇经济发展局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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