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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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场综合利用加工建筑用料 |
项目所在地 | 梅州市大埔县光德镇上坪村下坑子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利用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埔县光德石场工业加工场地,对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采的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剥离表土配套综合利用加工建筑用料,购置颚式破碎机、圆锥机、冲击破碎机、喂料机、制砂机、振动筛等配套设备设施。年产建筑碎石**万立方米,机制砂*万立方米,建筑用料 (泥饼) *万立方米。 |
建设单位 | 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场 |
备案机关 |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