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 项目信息 | |
|---|---|
| 备案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林少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项目所在地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新路***号**栋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新路***号**栋建筑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占用屋顶面积约**平方米,平均年发电量约为********,光伏组件建设高度距离铺设平面最高不超过*.**。本项目主要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柜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量上网”运行模式等。 |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斗门供电局 |
| 备案机关 | 珠海市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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