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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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蓝钻材料前沿研发实验室 |
项目所在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号**栋***室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位于黄埔区开源大道**号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加速器**栋*楼,新建实验室**平方米,该实验室为现有场地,其中实验室包括电化学工作站、碳基材料的理化改性处理设备、纳米材料合成设备等纳米材料的制备及辅助合成工具及设备,主要进行基于蓝钻材料的包括电解水、燃料电池等的电化学相关领域的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品小试规模的制备。 |
建设单位 | 广州德百顺蓝钻科技有限公司 |
备案机关 |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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