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 项目信息 | |
|---|---|
| 备案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吉安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改造工程项目 |
| 项目所在地 | 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营顶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对现有*#至*#*幢*层生产厂房进行消防改造,改建楼道,更换老旧消防管道、消火栓,加装自动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现有*#至*#*幢*层生产厂房重新规划设计厂房用电线路,进*步提升生产厂房消防安全水平和电气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完成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吉安实业有限公司 |
| 备案机关 |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