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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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竹仔渠片区)基础设施—供水改造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肇庆市高新区肇庆大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竹仔渠片区)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对城区老旧小区的供水管道及水表组进行改造,具体包括:***米***** **管 (*.* ***)、****米***** **管( *.* ***)、*套供水加压设施、***户****水表组、***.**米****衬塑管、****.**米****衬塑管、***个****表柱控制阀以及敷设上述管道的相关土建工程。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
建设单位 | 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备案机关 | 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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