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 项目信息 | |
|---|---|
| 备案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机械维修厂区*号厂房 |
| 项目所在地 | 东莞市桥头镇东江村桥东路南*街*号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厂房、办公楼。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及周边配件的维修,销售,加工,设计,年预计维修机械***台,机械设备主要用在电子行业。 |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备案机关 | 东莞市桥头镇经济发展局 |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