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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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兴宁市*****/******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建设 *****/******的电池储能系统。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分为储能部分和*****升压站。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及液流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储能场地内新建***** 升压站 * 座,升压站内安装 * 台 ******(***/****) 主变。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 配电装置。 |
建设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备案机关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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