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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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兄弟工业有限公司*期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拱北港*路**号厂房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约为*****,系统由晶硅太阳能组件、组串式逆变器、配电系统、监控系统等组成、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为**万度,占用屋顶建筑面积*****.**平方米。发电量消纳方式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组件规格采用单晶硅*****,预合计数量***块。混泥土屋面最高点离屋面高度*.**。 |
建设单位 | 珠海兄弟工业有限公司 |
备案机关 |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