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违反承诺,虚假、恶意填报等行为将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信息 | |
---|---|
备案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河县*力天然饮用水(非矿泉水)生产基地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汕尾市*河县河田镇黄金坑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规模及内容 | 租用位于黄金坑南电老生活区,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分两期投资。首期投资*****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办公楼、员工宿舍,购置水处理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设备及生产线。主要生产各类瓶装、桶装饮用水,产能**万吨/年,首期达产年产值为*****万元人民币;*期投资*****万元,主要用于扩大生产车间、生产线。 |
建设单位 | *河县*力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
备案机关 | *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案申报日期 | ****年**月**日 |
复核通过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起止年限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项目当前状态 | 办结(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