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秦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硅铝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复〔2018〕27号)
招标公告 关于陕西秦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硅铝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复〔2018〕27号)
更新时间 2018-04-10
关键词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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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秦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高硅铝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年*月**日专家评审意见,结合澄城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对修改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

*、陕西秦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高硅铝合金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工业园区,租赁陕西秦兴实业有限公司原**沸石整形车间、综合办公楼两层及部分设备,同时购置部分新设备,建立高硅铝合金生产线,设计产能为*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性质、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减少项目粉尘排放。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车间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

*.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暂存后,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投运后,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每年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建设单位要遵照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澄城县环保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上述单位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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