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一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招标公告
关于黄冈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一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名称: |
黄冈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期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空调与洗衣机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并配套环保设备,空调与洗衣机生产线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不分期,项目建成后年产空调***万台/*,洗衣机***万台/*。厂区东北侧*座多层厂房作预留用房,不设置生产线。 |
建设地点: |
黄冈高新区南湖工业园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书 |
总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 |
单位名称: |
黄冈市津志家电科技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高新区明珠大道**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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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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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蒙泉任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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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
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 |
名称: |
关于黄冈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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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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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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