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携式钛合金液氧呼吸机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招标公告
关于便携式钛合金液氧呼吸机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名称: |
便携式钛合金液氧呼吸机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建设厂房*******及产品实验中心、研发中心、产品智能仓库等基础设施。 |
建设地点: |
黄冈市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产业园唐渡*路 |
建设性质: |
技术改造 |
行业类别: |
金属制餐具和器皿制造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总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 |
单位名称: |
湖北贵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黄冈市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产业园唐渡*路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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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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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白明军 |
联系电话: |
********** |
环评单位名称: |
浙江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 |
名称: |
关于便携式钛合金液氧呼吸机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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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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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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