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0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招标公告
关于年产20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名称: |
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租赁的城发创新创业园西区*栋 厂房(厂房号:*号、*号、*号),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购置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
建设地点: |
麻城经济开发区城发创新创业园(西区)*#-*#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书 |
总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 |
单位名称: |
湖北景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麻城经济开发区城发创新创业园(西区)*#-*#车间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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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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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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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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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
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 |
名称: |
关于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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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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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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