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为833.24万元的罗家港(洪山段)水体提质工程
招标公告 投资总额为833.24万元的罗家港(洪山段)水体提质工程
更新时间 2018-10-23
关键词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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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港(洪山段)水体提质工程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罗家港 *******
洪山区水务局 金桥
万学刚 ***********
***.** *
****-**-**
改建
(*)港渠控源截污工程(* 个混流排口的混错接改造,其中和平港路 两个混流排口正在实施中,不纳入本工程范围); (*)底层曝气工程; (*)微生物修复工程; (*)生态排口改造工程; (*)港渠生态的维护管理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大,主要污染因子为***、****、**、动植物油、氨氮等采取经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内部管网排放至该厂污水进水泵房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基坑开挖排水、钻孔灌注桩排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采取临时沉淀池后措施后通过落步嘴污水处理厂内部管网排放至该厂污水进水泵房
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振荡器、打桩机、柴油发电机、电锯、打磨机、焊机以及设备运输等噪声。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消除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打桩机、搅拌机、电锯、振捣棒等强噪声设备周围设临时隔声屏障(木板);(*)打桩机、搅拌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拆迁垃圾、弃方、建筑材料、装修废料、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委托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将其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建设单位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按照武汉市城市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清运、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废弃方,主要为建筑拆迁垃圾及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清除渣土,由施工单位委托武汉市渣土管理部门在全市施工场地进行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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