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为2796.11万元的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市直机关住宅小区(北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投资总额为2796.11万元的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市直机关住宅小区(北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更新时间 2018-10-26
关键词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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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市直机关住宅小区(北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西峰区弘化西路*号 *****
庆阳陇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刘洋
王志成 ***********
****.** ***.*
****-**-**
新建
道路广场铺装:共改造了透水铺装约*****平方米; 绿地改造约****平方米、新建高位花坛**.*平方米;共新建市政排水管道****米、新建**穿孔雨水收集管**米、混凝土*型槽****米、检漏管沟***米; 新建**立方米蓄水池及其配套设施,*座;共增建雨水检查井**座、污水检查井***座、雨水溢流井*座、*型槽检查井***个、砖砌条形井*个、单蓖式雨水口**个;散水修复****平方米、木质廊架等修复***平方米;新建尺寸规格为***=*.*米**.*米隔油池,*座;给水管渠:共新建市政给水管道约为****米及配套水表井、检漏管沟***米;新建照明线路****米及其配套设施、照明灯**个;新建喷灌管线*****米及其配套阀门、喷头***个;更换垃圾桶**个、新建亭子*个、增加健身设施*个、增加成品木质坐凳*个、石桌椅*套。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进行洒水防尘等措施,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减少扬尘污染,如遇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作业,驶离建筑工地车辆轮胎带泥时必须经过清洗,不得带泥上路。物料运输车辆均应加盖防尘布。施工作业面、运输道路及施工便道按要求洒水,对运输材料进行遮盖避免沿途洒落。驶离施工工地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可用于泼洒路面抑尘或绿化,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循环综合利用或绿化,不外排
环保措施:
施工期工人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要求运到指定地点消纳处理,禁止焚烧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渣土必须采用袋装收集,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限制高噪声设施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尽可能缩短土石方施工周期来减少对生态的影响,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法,减少松散土的裸露时间,减少雨水及径流冲刷;施工结束后拆除地表施工区建筑物,以绿化方式及时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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