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为354.16万元的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公刘广场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投资总额为354.16万元的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公刘广场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
更新时间 2018-10-29
关键词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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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公刘广场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刘路东侧、兰州路北侧 *****.**
庆阳中建陇浩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孙金顺
安东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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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道路透水铺装:共改造了透水铺装约****平方米; 绿地改造:共改造绿地约****平方米; 混凝土硬化:****.**平方米 排水管渠:共新建雨水管道***米、新建**穿孔雨水收集管***米、新建雨水排水*型槽***米; 蓄水池:新建**立方米蓄水池,*座。 雨水井:共增建雨水检查井**座、雨水溢流井**座、*型槽检查井*座。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进行洒水防尘等措施,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减少扬尘污染,如遇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作业,驶离建筑工地车辆轮胎带泥时必须经过清洗,不得带泥上路。物料运输车辆均应加盖防尘布。施工作业面、运输道路及施工便道按要求洒水,对运输材料进行遮盖避免沿途洒落。驶离施工工地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可用于泼洒路面抑尘或绿化,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循环综合利用或绿化,不外排。
环保措施:
施工期工人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要求运到指定地点消纳处理,禁止焚烧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渣土必须采用袋装收集,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限制高噪声设施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尽可能缩短土石方施工周期来减少对生态的影响,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法,减少松散土的裸露时间,减少雨水及径流冲刷;施工结束后拆除地表施工区建筑物,以绿化方式及时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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