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为470万元的浦联路(西浦路-新浦路)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总额为470万元的浦联路(西浦路-新浦路)工程项目
更新时间 2018-11-15
关键词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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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联路(西浦路-新浦路)工程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单元,西起西浦路,东至新浦路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 邵臻
许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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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含道路照明、 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绿化、城市家具)、管线工程(含给水管、 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管沟、燃气管、通信综合管沟)等。道路长约***米,宽为**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其他措施:
施工期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⑴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⑵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范围内的整洁。 ⑶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⑷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 ⑸沥青烟气的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时不得自行设置沥青拌合站,路面沥青拌合材料用卡车密封式运至筑路现场,摊铺时应注意对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 ⑹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的硬质密闭围档,*般采用彩钢板围护。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⑴在物料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土方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 ⑵施工期要注意文明施工,沥青路面施工遇雨应及时停止供料,除已铺好的沥青混合料应快铺快压,其余不得继续铺设。 ⑶设备、车辆冲洗点设置在临时施工场地内,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新建路面养护用水,不得随意排放。 ⑷施工营地应设置临时厕所,厕所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⑸道路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较多,应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为场地洒水等;本项目自来水管、雨水、污水管网施工期间,有试压废水产生,要求将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施工以及施工场地清洗等。
环保措施:
⑴强化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应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河道、河边、沟道、农田、林地等随意倾倒垃圾和弃土、弃渣。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相关处理处置措施,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①施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弃路面材料由路面施工点随时分类收集,回收其中可利用部分,其余及时清运处理;废弃模板、钢筋、建材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实现综合利用;路基施工弃土可作绿化回填处理。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采用的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由环卫工人收集后,纳入临近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⑵项目在工程设计上应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尽可能减少挖方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避免增加原有水土流失量。挖填方时的运输应有遮盖或密闭措施,减少砂石土运输途中的泄漏、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固废。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⑵对开挖路基路段,两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既起到噪声防护作用又可起*定的安全防护作用。⑶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运输车辆进出本工程的沿线道路的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⑷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远离施工场界,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以减轻对周围的噪声影响。⑸加强施工队*的素质教育,尽量减少人为噪声。⑹夜间禁止施工。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需要持所在地相关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滨江)分局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日向附近居民公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同时严格执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第***条规定。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⑴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限速、限鸣等标志。 ⑵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⑴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同时应按照本报告书生态保护章节的要求和建议施工。⑵*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努力节约土地资源,适当缩小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土地,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⑶其它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乱挖乱填,充分利用开挖方作回填方,以减少弃土石方量。工程渣土应运至指定弃渣场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所需砂、土、石料应向当地砂、土、石料市场购买,不得另行设置采砂、土、石料场,以免产生新的土地生态破坏。②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料场和弃渣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完毕后,必须对临时占地所形成的施工临时工区闲置地、废弃地予以关闭,通过采取土地整治工程措施,恢复和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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