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梅园北区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小区 | ******.** | ||
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 李晓毅 | ||
秦郑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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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楼,*#公寓楼,*#、*#商业,*#-**#楼住宅楼及*栋地下车库。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河畔·梅园北区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交付业主后生活污水采取小区综合管网措施措施后通过市政管道排放至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内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工地施工废水采取生产废水和基坑降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措施后通过不外排措施后不向外排放排放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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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产生的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包单位将弃渣及时清运出场,运至城市制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用于市政绿化及其他市政工程; (*)生活垃圾在项目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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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所在地原有已建设好的绿化带,在建设期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挖、填土方作业带来*定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短暂破坏,为减少施工场地水土流失量,应采取以下措施:动土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及时夯实回填土;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治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在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工程竣工后,项目应尽快完善绿化,以改善项目的生态环境。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大减少了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且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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