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为1019.46万元的保山市施甸县何元等2个乡(镇)大寨门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总额为1019.46万元的保山市施甸县何元等2个乡(镇)大寨门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更新时间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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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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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何元等*个乡(镇)大寨门等*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大坡脚村、大仆寨村、大寨门村和甸阳镇团树村 *******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郭兴伟
杨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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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规划土地平整面积***.****公顷,土方挖填******.**立方米;石方开挖****.**立方米;石方垒埂****.**立方米;土方垒埂*****.**立方米;表土剥离******.**立方米。 *.规划**方水窖*座;斗渠*条,总长****.**米;农渠**条,总长****.**米;路侧沟*条,总长****.**米;Ⅰ型涵管**座;Ⅱ型涵管**座。 *.规划改建田间道*条,总长****.**米;改建生产路*条,总长****.**米;会车道**段。 *.规划地力培肥***.****公顷;光叶紫花苕子*****.**千克;施有机肥***.**吨;施配方肥***.**吨。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施工期间生产的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及时安排人员清运处理。项目施工期的废土废石应回填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弃渣应设置临时弃渣场,严禁弃渣随意排放;施工结束后,工程临时用地要及时覆土绿化,进行生态恢复,优化环境。项目建成后应采取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有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施工期要采取相应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总平面布置,防止扬尘和噪音对周围环境和人群造成影响。运输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沿线噪音敏感点应采取相应的环保及隔音降噪等措施,以减轻噪音扰民的影响,确保达到相应功能区噪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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