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松阳河以北,灵寿县城南大街与城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 ***** | ||
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康晓亮 | ||
康晓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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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
新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座,地上主体*层(框架结构、钢结构),局部*层(框架结构),地下人防工程*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广场及道路硬化面积****.*平方米,并购置电梯、供水设备、安防报警系统等其他配套设备共计**台(套)。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和化粪池措施后通过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至灵寿县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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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日常生活垃圾。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堆放、分类包装,由专人进行收集后,运入垃圾转运站集中清理,既减少污染,又利于废物回收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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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在主要设备安装隔音装置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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