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 |||
*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号 | *** | ||
犍为县人民法院 | 帅乐 | ||
胡刚 | |||
*** | ** | ||
新建 | |||
犍为县人民法院拟在原址上新建诉讼服务中心,预算投资为***元,建筑面积约为***㎡。 | |||
其他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需做到“*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在施工过程中,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采取有效的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运营期:装修选用环保材料,杜绝装修废气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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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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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建筑固废妥善堆放处理。工人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环卫部门收集处理。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分手收集、分质处理,杜绝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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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施工单位必须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等大部分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进行合理布置,有效利用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少对项目周边的影响。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打桩、倾倒卵石料等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杜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噪声限值要求。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⑤夜间施工应办理施工许可,并进行公示。⑥加强对商家装修施工的管理,杜绝产生噪音扰民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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