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期 |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东至永安街、南至振兴路、西至铁路、北至铁路 | ***** | ||
汤原县棚户区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 闫博文 | ||
田丽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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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
汤原县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期由汤原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汤原县鹤立镇,东至永安街、南至振兴路、西至铁路、北至铁路。项目投资****万元,拆迁土地面积*****㎡,拆迁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采用购买存量商品房及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方式安置征收户。 | |||
有环保措施: 拆迁粉尘采取全封闭设置围挡墙,及时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固体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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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临时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吸污车定期外运至鹤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阿陵达河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采取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回用浇洒抑尘排放至拆迁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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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项目拆迁期产生的拆迁垃圾中有用废木料全部回收外卖利用,其余将运往政府指定的废弃垃圾堆存点。拆迁期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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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该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在白天施工,避开周围居民点正常的休息时间,同时,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优化施工机械布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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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棚户区拆迁土地腾空后作为政府建设预留地,经平整、绿化后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生态环境有很大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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