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张*、****千伏线路增容改造工程(津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务张*、****千伏线路增容改造工程(津南段)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 |
****年**月*日 |
津环许可表〔****〕***号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