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立项重新核准的请示》(石泰投字〔****〕***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规[石]条整字****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石预〔****〕*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实施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建设地点: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平方米,代征水域约****平方米,铁路用地约******平方米,其他用地约***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及配套、商业、教育、医疗、交通场站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回迁安置房建设
(*)规划用地:位于****-***、****-***、****-***、****-***、****-***地块,安置房的具体用地*至、用地面积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本批复有效期*年。
*、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请进*步向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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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工程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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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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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大市政建设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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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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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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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电梯、泵、电力设备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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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水泥、钢筋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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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拆迁评估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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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服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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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全过程公开。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