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超重力法石油磺酸盐生产新技术工业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超重力法石油磺酸盐生产新技术工业试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超重力法石油磺酸盐生产新技术工业试验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工业园大庆炼化马鞍山生产区聚合物*厂磺酸盐装置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依托大庆炼化分公司现有磺*车间的安全环保设施,利用磺酸盐*车间*套装置原料单元改造为试验侧线项目,新建 **** 吨/年的磺酸盐中试装置,开展超重力法石油磺酸盐生产新技术工业试验,验证超重力法磺酸盐放大和生产技术,形成万吨级超重力法石油磺酸生产线方案。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李工后可到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炼化分公司获取。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其他可能受到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宏伟*队、宏伟*队、独立屯、宏伟*队及文博中小学、宏伟小学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大庆炼化分公司超重力法石油磺酸盐生产新技术工业试验环评征求意见稿附件* 大庆炼化分公司超重力法石油磺酸盐生产新技术工业试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施行)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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