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洁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碘帕醇、中间体丝氨醇***吨项目评价文件拟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江西洁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碘帕醇、中间体丝氨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 |
江西洁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碘帕醇、中间体丝氨醇***吨项目 |
奉新工业园 |
江西洁新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民圣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修改稿)-洁新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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