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大岛山区域妇联河内河码头工程(*期)项目 |
江苏大岛山区域智慧物流园区内 |
连云港荣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连云港绿水青山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年*月获我局审批(连环表复〔****〕*号),分*期建设,本次验收为*期项目,主要建设*#-*#*个***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兼顾***吨级)及公用附属设施,码头平面采用顺式布置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污泥及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委托资质单位东海县清锋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收集处理。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平方米,符合*******-****等相关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