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
申报单位: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规划中阳大道与东兴路交叉口的东南角
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
总 投 资(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由市财政筹措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规模**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建(构)筑物、污泥处理建(构)筑物、除臭设施。主要生产构筑物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多段** 生反池、矩形*沉池、高效沉淀池、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上清液调节及除磷池、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高配间、加氯间、尾水排放管。
审批科室:资环科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地址:汕头市海滨路*号市委大院*号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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